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贷款最高可获20万资助

发布时间: 2019-09-09 17:51:11

9月5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等费用可获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20万元。

该局于4日发布《省级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促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省级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保险、评估等费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且贷款额度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资助贷款利息、担保、保险、评估等费用总额的50%,最高资助20万元。

申报专利质押专项资金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在山西省辖区内办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专利权质押合同;申报单位已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行为;申报单位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同时申报单位或者其法人代表、企业股东是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申报单位贷款合同中质押的专利权须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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