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曝光10起“山寨”食品案 最高罚款25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7-26 16:05:37

自2019年开展打击防控“山寨”食品工作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万余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9个,查处相关案件363件,并对10起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山寨”食品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涿州市王某销售的标称“剑南春”白酒、“泸州老窖”白酒和“五粮液”白酒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鉴定,均非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且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不知道销售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涿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没收侵权白酒,罚款7.6万元。


沧州市河北富顺康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汁、果味系列饮料产品的包装主要展示版面及销售单元显著标识有“达利园(深圳)饮料有限公司”字样,沧州市河北挚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分别标识“天津统一集团有限公司”字样、“达利园食品集团(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字样、“江中食品集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将他人注册商标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构成了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献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均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尚未销售的违法产品,罚款13万元。


邢台市河北马氏康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马氏兄弟”牌饼干、邢台市河北腾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诺力诺”“腾诺”牌饼干,因包装上使用的色彩、图案、文字的形状及排列组合,与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利奥”包装装潢相近似,构成了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宁晋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均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尚未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罚款25万元。


定州市陈某某销售的商品皇家礼炮21年、马爹利蓝带、马爹利XO、芝华士12年经权威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且当事人不能说明商品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不知道销售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定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尚未销售的违法商品,罚款25万元。


石家庄市河北领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有“承德杏仁露植物蛋白”字样的饮料,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植物蛋白饮料外包装装潢近似,构成了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尚未使用的外包装箱、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期公布的还有,石家庄市汇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承德杏仁露”、承德市露美达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旺”牌杏仁露植物蛋白饮料、张家口市张北军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康喆”牌承德杏仁露饮品,因包装、装潢等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露相近似。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并处3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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