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12人造假烟牟利,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1-15 15:54:56

日前,周某某、冯某某等12人,因制造假烟(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0月,桂林市公安局接到桂林市烟草部门提供的线索,疑在平乐县源头镇境内有一制造假烟窝点,遂与烟草部门联合组成专案组,指定雁山公安分局主办该案。

公安机关经过持续一个多月的前期侦查,基本摸清了该特大制造假烟窝点及案件团伙成员情况。

随即,雁山公安分局将该案向雁山区检察院做了通报。雁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小组,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一同研究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

2018年底,雁山公安分局在平乐县源头镇假烟工厂、仓库等地对该起特大制造假烟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同时查获涉案物品近5000万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冯某某等12人通过制作假烟来牟利,生产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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