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公布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评审结果

发布时间: 2017-09-26 16:55:13

近日,由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四部门指导和组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评审结果正式公布:经评审,10款网络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提升;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安全性得到提高。

据介绍,长期以来,网络运营者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普遍存在隐私条款笼统不清,不主动向用户展示隐私条款,征求用户授权同意时未给用户足够的选择权,没有为用户提供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的途径,大量收集与提供所谓服务无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等问题。

今年7月,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的明确要求,由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委指导、组织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行动之隐私条款专项工作,对支付宝、微信、京东商城等10款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进行评审。

此次专项工作,目的是推动互联网企业更加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形成社会引导和示范效应,带动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

据了解,专项工作首批选取了微信、新浪微博、淘宝、京东商城、支付宝、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滴滴出行、航旅纵横、携程网等10款用户数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和服务作为评审对象。四部门推荐的法律、标准、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专家组,依据《网络安全法》制定了评审要点,参评企业主动参加、积极配合,按照评审要点进行相应整改上线。

评审结果认为,10款产品和服务在隐私政策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10款产品和服务均做到明示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并征求用户的明确授权。

其中,微信、淘宝网、支付宝、滴滴出行、京东商城、航旅纵横、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8款产品和服务做到了向用户主动提示、并提供更多选择权。例如运用增强式告知、即时提示等方式,在注册、使用环节引导用户阅读、了解隐私条款的核心内容;主动区分核心功能和附加功能供用户选择。

同时,微信、淘宝网、支付宝、滴滴出行、京东商城等5款产品和服务在满足以上功能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便利的在线“一站式”撤回和关闭授权,在线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在线注销账户等功能。

据悉,此次评审结束后,很多参评的产品和服务还在不断完善隐私条款和相关产品功能。首批参加评审的10家企业签订了个人信息保护倡议书,承诺尊重用户知情权、用户控制权;遵守用户授权,强化自我约束;联合抵制黑色产业链;接受社会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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