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16 16:18:18

穗科创函〔2017〕1060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各科普基地: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1号),我委拟启动2017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申报材料


各科普基地应填写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有效) :


1.近三年(2014-2016年)科普基地建设发展的工作总结,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科普基地基础设施更新和新增科普项目的建设情况;


(2)科普基地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情况;


(3)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活动情况;


(4)科普基地发挥的社会效应;


(5)存在问题、发展思路和建议。


2.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受法人单位委托的,需提供委托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2)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证明;


(3)固定科普展览场地或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栏目、版面等证明材料;


(4)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科普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责任制、对外接待制度等);


(5)开展科普活动的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6)媒体报道、科研成果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络等其他可以证明科普基地科普成效的材料;


(7)2014-2016年全年接待人数汇总清单并附参观登记本、参观函件、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登记本、旅行社团队登记、在册科普学生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没有接待人数统计材料的可以以2014-2016年举办科普活动的签到表或参会人员名单、媒体报道等体现科普活动参与人数符合申报要求规定的量化证明材料代替。


以上申请书、工作总结及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经主管单位盖章后于9月30日前送至受理点: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八楼东座8A08室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申报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


二、考核程序


我委将会同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按市科普基地认定程序对市科普基地是否符合市科普基地认定条件、认定后是否发挥市科普基地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实地考核和材料考核两种,具体考核方式将结合近年来市科普基地申请年度运行后补助的情况及考核申报材料选择确定。考核结果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不通过考核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官网向公众公开。


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申报材料的,视同放弃参加考核,按不通过考核处理。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创新委:科普宣传处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三年考核申请书.doc


2.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考核评分表.doc


3.2017年科普基地考核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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